管理人公告 | 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预先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3日依法受理佛山市顺德区共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佛山天劲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天劲公司管理人【案号:(2024)粤0606破19号】。

为启动及推进佛山天劲公司的重整工作,在顺德区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现面向社会预先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佛山天劲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佛山天劲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新能源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立项和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产业与经济发展政策,契合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全面“自动化、高效率、专业化”为发展定位,具有国际先进设备和先进生产力、“四化合一”的全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自动化、产线规模化、管理信息化、方案定制化)产业模式,致力于打造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制造的行业标杆。

佛山天劲公司目前已实现5GWh新能源动力电池的量产产能。项目完全建成后,可实现就业人数近1,000人、年产9GWh的新能源动力电池的生产。


图片1.png 


(二)主要资产情况

佛山天劲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一宗、房产八处、生产线三条、机器设备一批及无形资产(含专利、商标)等。其中:

1.土地使用权

坐落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28号,土地使用期限为2017年10月15日至2067年10月14日,土地用途:工业,宗地面积为100,120.31㎡(约150亩)。

2.房产

房产八处,包括一号车间、三号车间、设备房、四号车间、仓库、员工餐厅、综合楼、办公楼。

其中一号车间、三号车间、设备房已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50,212.60㎡,权利证号:粤(2021)佛顺不动产权第0083882号。

二号车间尚未开工建设。

员工餐厅、综合楼未办理产权登记。

四号车间、仓库、办公楼已封顶尚未投入使用,未办理产权登记。

员工餐厅、综合楼、四号车间、仓库、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0,000㎡。


 图片2.png


3.生产线

佛山天劲公司建成投产3条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线,其中2GWh生产线2条,1GWh生产线1条。设备总投资超过人民币8亿元。

4.无形资产

经查询,佛山天劲公司名下登记有效专利权68件,其中发明专利36件,实用新型专利32件;等待实审提案专利6件。

5.机器设备

除生产线外,佛山天劲公司有辅助机器设备一批。

经评估机构评估,上述主要资产除第4无形资产外的市场价值15.6亿元。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共272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约28亿元。债权正在经管理人审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阶段,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准。

二、招募目的

本次预先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选定预重整投资人后,将本案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预重整投资人成为佛山天劲公司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恢复佛山天劲公司的生产,提升全体债权人的受偿率,最终将佛山天劲公司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如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的,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书面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3.佛山天劲公司与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了《佛山市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佛山天劲公司与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顺德区工业投资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截至目前佛山天劲公司仍受上述协议的约束;佛山天劲公司股东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产业基地战略合作协议》,或对佛山天劲公司产生约束力。意向投资人应审慎判断并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情况。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二)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单一的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由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均可作为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有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制造、销售或类似的产业经验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予以优先考虑。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佛山天劲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成为佛山天劲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四、招募流程

(一)发布招募公告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管理人协会微信公众号等破产信息发布平台以及管理人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预招募佛山天劲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公告,佛山天劲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报名工作开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4年9月30日下午5时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栋1103-1106室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2)电子邮箱:13535898345@139.com。

(3)联系人:闫律师/叶律师。

(4)联系电话:18675701366/13925461521。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相关产业经验、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指企业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指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自然人报名参与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6)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形式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投资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承诺等。

(7)对从管理人处知悉的佛山天劲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见附件4)。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的文件材料。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文件多页的,应当盖骑缝章。自然人应在每页报名材料签名捺指模。

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

(三)尽职调查(若有)

意向投资人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应最少提前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提交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材料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至管理人账户。未在上述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不需要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四)尽调保证金的处理(若有)

对于最终未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入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若有);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若有)将转化为重整投资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五)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4年9月30日下午5时前(以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及相关材料,并向管理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含尽职调查保证金)。

2.《重整投资计划书》不得对本方案的要求进行变更或附其他任何条件。

3.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或未足额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视为不参与重整投资。

4.《重整投资计划书》至少应具备如下内容:重整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后续经营方案及重整投资风险承担等。

5.《重整投资计划书》应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袋密封提交,封面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同时应提供与《重整投资计划书》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份应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计划书》一起密封提交。

6.无论意向重整投资人最终未入选,已提交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均不予退回。

(六)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最终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选定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

对于选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若以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确定的条件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或虽获债权人会议通过但重整计划未获顺德法院批准的,管理人将在收到不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

因重整投资人原因未能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重整投资保证金。

(七)重整投资人的选定

在规定的期限内,若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户的,则该户意向投资人即成为佛山天劲公司重整投资人;若出现两户以上符合重整投资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另行制定遴选机制以公平合理地选定重整投资人。

特别提示:

1.重整投资人应审慎考虑佛山天劲公司主要资产(尤其是生产线)的专用属性,尽可能地对公司进行产业投资及后续充分利用公司资产进行生产经营。

2.本次佛山天劲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招募透过公开招募方式进行,一旦招募期满前出现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并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则很可能不再进行其他方式的招募(除非出现其他需要再次公开招募的情形)。

(八)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管理人将根据本方案披露的重整投资要求及重整投资人的承诺,与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九)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计划书》、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投资人作出的相关承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同时向法院作出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本招募公告仅限于预先确定佛山天劲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待法院裁定佛山天劲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后,最终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即确定为佛山天劲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重整投资计划书》等,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2.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佛山天劲公司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可扫码查看

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附件.png

转载声明:公告内容应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要求全文转载,本会不承担信息记载错误、遗漏、歧义的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