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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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下称“顺德法院”)于2024年2月23日依法受理佛山市顺德区共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佛山天劲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天劲公司管理人【案号为(2024)粤0606破19号】。
为推动佛山天劲公司继续营业,提升重整价值,管理人已制作复工复产方案及借款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就招募共益债务投资人事宜公告如下:
一、佛山天劲公司基本情况
佛山天劲公司为新能源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实现5GWh新能源动力电池的量产产能,其名下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一宗(约150亩)、房产八处(其中有证建筑面积约5万㎡;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约7万㎡)、生产线三条、机器设备一批及无形资产(含专利、商标)等。目前债权人会议正表决继续营业及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相关事项。
二、借款用途及借款金额
1.借款用于佛山天劲公司复工复产。
2.借款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借款本息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3.首期借款800万元,在依法确定共益债务投资人并与佛山天劲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7日内支付。
4.第二至第六期每期出借资金为400万元,每期资金于前一期资金划付后约一个月支付。
三、投资人及借款利率的确定方式
1.意向投资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报名。
2.在报名期限截止后3日内,管理人组织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现场对出借利率进行公开竞价。
3.利息公开竞价方式为以年化利率8%为竞标基准向下竞价,每次竞价幅度不低于0.1%,以竞价利率最低者现场确认为共益债务投资人。以最终出价的年化利率为借款年利率。
四、其他事项
1.每笔出借资金自到达佛山天劲公司管理人指定账户的次日开始计算利息。
2.每笔资金借款期限为6个月。
3.自第二期起,若佛山天劲公司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认为不需要继续借入资金的,可提前书面向投资人提出,后续资金佛山天劲公司不再借入。
4.意向投资人报名即视为同意佛山天劲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借款方案(详见附件),并应于被确认为投资人之日起3日内以借款方案为主要条款与佛山天劲公司签订借款协议。
五、招募期限
本次招募期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律师18675701366、叶律师13925461521。
特此公告。
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4日
附:《借款方案》
转载声明:公告内容应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要求全文转载,本协会不承担信息记载错误、遗漏、歧义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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