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和解制度的理论与实务经验分享——第七期破产管理实务沙龙顺利举办

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合称为破产程序的三大制度,和解制度具有挽救困境企业、减少破产清算带来的负面影响的重要功能。近年来,适用于破产和解制度的成功案例日益增多,使人们对和解制度的认可度、关注度迅速提高。

2024年8月16日,我会破产重整与和解委以“破产程序中和解制度的理论与实务经验分享”为主题开展第七期破产管理实务沙龙,吸引近百名会员单位代表积极参与。



活动伊始,我会破产重整与和解委副主任岑景源以“从案例了解破产和解程序”为主题,通过剖析具体案例,深入讲解破产和解的定义、适用条件、流程等关键要素,并结合信用修复等方面,让与会人员更加清晰、深入了解到破产和解的具体程序,以及在和解程序中破产管理人需高度关注的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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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广佛万科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田飞围绕破产和解制度理论与实务问题,分析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的区别,着重探讨了和解程序、和解协议等实务内容,最后通过案例分析说明和解制度在解决企业债务问题中的作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讲解方式,有效促进与会人员对破产和解制度的全面理解,为与会人员在办案实务中提供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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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程序在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破产和解程序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兑现与公司的挽救有机统一,助力市场主体“破”困重生,避免破产清算所引发的市场波动与资源闲置,有利于增强市场环境的坚韧性与活力。

本次沙龙结合程序与实务,对破产和解制度进行详细梳理,通过交流互动帮助与会人员更好地掌握破产和解程序的要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和解业务专业能力,推动破产衍生诉讼的多元化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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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何嘉然
审稿: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