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理事会
本会设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若干名。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理事会的重大事项。
会长:陈刚
副会长(共四名,按姓氏笔画为序):刘景平、李鹏(女)、陈燕华(女)、程宗利
秘书长:刘景平
理事(共九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文国龙、叶宗坚、刘景平、陈刚、杨科、陈海、李鹏(女)、陈燕华(女)、程宗利
监事会
本会设监事会,是本会内部的监督机构。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
监事长:柯云麟
监事(共三名,按姓氏笔画为序):何宝灿、何深乘、柯云麟
秘书处
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向理事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现有专职秘书五名。
秘书长:刘景平
主任:郭保恩(女)
专职秘书(共五名,按姓氏笔画为序):刘诗颖(女)、麦靖彤(女)、柯舒敏(女)、郭保恩(女)、黄婉滢(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