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公证+破产管理人”业务融合新模式,我会与禅城公证处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7月25日,我会与佛山市禅城公证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二楼会议室举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黄健超,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朝霞,我会会长陈刚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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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我会与佛山市禅城公证处正式签署《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佛山市禅城公证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共同打造“公证+破产管理人”业务融合新模式。双方相关业务骨干还就进一步加强业务合作开展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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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禅城公证处与我会的牵手,是禅城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保障债务人、债权人合法权益,推进破产程序顺利进行,降低管理人履职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会通过探索与公证业务创新发展、深度融合,保障破产程序“阳光、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壮大破产法律共同体力量,协同推进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共谋破产事业高质高效发展的又一新尝试。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佛山市首个“公证+破产管理人”业务融合新模式的正式落地。协议明确了破产案件引入公证服务的十个阶段,设置专人对接、个性化方案等合作机制,有效提高破产案件的透明度、增强司法的公信力、降低因企业破产带来的负面舆情,从而让职工舒心、让企业放心、让政府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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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会与禅城公证处将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共同打好法律服务“组合拳”,打造破产管理“规范牌”,拓展服务企业“新路径”,携手打造公平、透明、和谐、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拓法治蓝海。

出席本次仪式的还有禅城公证处主任余楚静,副主任杨堃、李才稳,我会副会长程宗利、陈燕华,副会长、秘书长刘景平等单位领导及负责同志。

 

来源:法治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