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破产重整服务
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佛山法院一案入选!
一起来看~
——通过投融资平台引入商业银行信用贷,以共益债模式盘活八年“烂尾楼”
高某实业公司是佛山顺德一家知名房地产企业,因过度投资、盲目扩张资金链断裂,开发的楼盘沦为“烂尾楼”,已售物业无法交付,拖欠债务总额高达20亿元,引发多宗诉讼与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高某实业公司旗下主要房地产项目市场估值近10亿元,但因工程未完工而无法变现,具备挽救价值和重整可能,遂依法启动“执转破”程序。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重整后,因无法招募到意向投资人,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并保障债权人权益,指导管理人及债务人制定了自行重整方案,计划以共益债形式引入3000万元投资,用于楼盘的收尾续建等工程,再利用销售回款清偿债务。为确保融资成功,顺德法院通过佛山市破产重整投融资平台,引入某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贷款3000万元,确立直接信用贷款模式。为保障资金安全与回收,创新设计还款路径:以物业的清算价值为基数,每宗物业的销售款超出部分,优先按比例清偿共益债务,再清偿担保债权。实现按销售进度分期回收贷款,既降低了融资成本,又确保了资金安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经营事务移交回高某实业公司。融资资金到位后,小区建设工程迅速收尾,项目陆续恢复销售并交付已售物业。
本案通过市投融资平台引入商业银行贷款,实现了金融机构直接向破产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的重大突破,帮助企业在无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的情况下自行重整成功,以3000万元共益债撬动清算价值8亿元的资产,实现资产溢价3.7亿元,为破解破产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利益提供了实践样本。
来源: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跳转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