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湾区 共谋发展|大湾区管理人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广州圆满举行

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发挥破产法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8月12日,由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单位协办的乘风破浪的管理人系列活动之大湾区管理人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广州粤海喜来登酒店圆满举行,论坛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老师进行主旨演讲。我会副会长程宗利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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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伊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广东民商法学会会长周林彬、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陈良军、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钱少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副行长肖立卫分别致辞,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周军伟、封芸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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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进行了穗港澳三地合作签约仪式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授牌仪式。跨境破产协作需求日益增加背景下,签约仪式的顺利举行,充分展示了穗港澳三地在持续深化大湾区法律服务交流合作的责任担当,是在探索跨境破产协作机制的道路上迈出的坚实的一步。成立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则助力推动破产案件的高质高效办理,进一步发挥了行业专家的指导作用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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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代表徐阳光老师以“破产法修改中的管理人制度”为主题进行主旨演讲,介绍了完善管理人制度和强化行业自律的重要性和途径。一是贯彻市场化破产的理念;二是成立全国性的破产管理人协会;三是落实管理人名册制度;四是确定管理人报酬。徐老师还提及了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利害关系的认定标准以及破产法修改下一步要关注的管理人履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为协会规范管理人工作程序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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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论坛会场举行了投资人库投资人授牌仪式。在后续的主题发言环节,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伯克利法学院 Lloyd M. Robbins 学者黄志成、华南理工大学法治经济与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法学博士陈科林分别以“破产管理人待履行合同选择权的法经济学分析”和“信义关系视角下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为题作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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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三场精彩的圆桌论坛,一众嘉宾分别围绕“平行破产的协调推进与湾区跨境破产试点存在问题”“重整投资的现状和发展”“会长面对面,共谋大发展”等主题进行交流探讨,并从多个维度,就如何发挥跨境破产审判实践示范引领作用、帮助企业纾困与破产重整投资、共谋协会发展新篇章,有针对性地发表了独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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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的成功举办得益于粤港澳大湾区在破产事业发展上的坚定决心和务实行动。我会将充分转化此次论坛交流成果,立足于大湾区建设实际,为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工作效能,推动大湾区破产服务发展,合力建设大湾区法律服务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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