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公告|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锐丰市场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锐丰市场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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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锐丰市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锐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出对锐丰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2022年12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2022)粤0605破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锐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1月4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2022)粤0605破65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慧港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锐丰市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充分发现和识别锐丰公司重整价值,最大化发挥锐丰公司存量资产价值,维护锐丰公司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受偿率,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预招募锐丰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

现就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锐丰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登记信息

锐丰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688689263M;法定代表人刘志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大转湾鱼珠国际木材夹板市场内F4座205室;营业期限自2009年5月25日起至无固定期限;现登记股东有两名,分别为刘志明(持股60%)和黄玉文(持股40%)。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场投资(不含对活禽市场进行投资)、物业经营管理(持有效资质证经营)”。

(二)主要资产情况

锐丰公司目前仍正常经营,其资产情况如下:

1.依协议享有对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大道南侧(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大转湾鱼珠国际木材夹板市场所在地)总面积约100亩土地的使用权;该宗土地系集体所有,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使用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止;锐丰公司按月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使用费等费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地上建筑物及相应的基础设施不作价无偿归土地所有权人。

2.锐丰公司利用上述土地与相邻土地的使用权人(亦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联合建设商业房地产,锐丰公司分得其中16栋商业房地产。据测绘,该16栋商业地产总建筑面积37421.83平方米。商业房地产未办理不动产登记。

3.锐丰公司对分得的商业房地产出租收取租金。评估报告载明上述商业房地产在价值时点2023年11月15日的月租金市场价值计1102010元。

4.优势:锐丰公司分得的16栋商业房地产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九江大转湾鱼珠国际木材夹板市场内,该市场靠近佛开高速九江出口位置,交通位置十分优越。市场紧邻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和乐从镇家具产业聚集地。该市场系佛山市南海区最大的木材夹板专业市场,已持续经营超过十年,租户和租金相对较为稳定。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止本公告之日,锐丰公司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即锐丰公司债务)情况为:债权人4户;职工债权零元,税收债权零元,社会保险费债权零元,普通债权64111371.94元,劣后债权2569670.63元。

二、预招募须知、报名条件及招募投资方式

(一)预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意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然人投资主体、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投资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并处于调查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2.意向投资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锐丰公司进行投资。

(三)投资方式

本次预招募所涉的投资方式由投资人根据本方条件、需求自行提出,需具有可行性。

三、预招募与报名流程

(一)发布预招募公告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其他信息披露平台以公告形式公开预招募投资人时,招募及报名工作开始。

(二)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并保证报名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

管理人接受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意向投资人将符合要求且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送达至管理人。

3.现场报名和邮寄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锐丰市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张律师,13929947760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三号九鼎金融中心2216室

(三)报名文件

1.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投资方式、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说明等。意向书须经意向投资人签字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

2.主体资格文件。自然人报名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报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手续。意向投资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办理的,还要提供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原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文件应由意向投资人签字捺印或者盖章。

四、保密条款

除管理人因依法履行职责公开披露的有关锐丰公司信息以及有权机构/机关依法公开披露的锐丰公司信息外,所有意向投资人对获得的有关锐丰公司信息包括通过尽职调查获得的锐丰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意向投资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泄密方赔偿损失。

五、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力。公告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二)管理人有权单方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招募工作,有权单方对上述各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并无需因此对意向投资人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三)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锐丰市场投资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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