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院这项创新入选!

近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3个

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创新事例,

佛山中院事例——

“创新司法全流程企业重整识别机制”

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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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司法全流程企业重整识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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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破产企业重整难题,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拯救功能,佛山中院融通整合司法全流程资源,创新构建司法全流程重整识别工作机制,将企业重整识别工作拓展至司法办案全流程,助力危困企业早发现早介入早救治。


一是建立预警通报机制

细化困境企业的特征要素,在诉前和解、立案、财产保全、审判、执行等司法全流程中建立困境预警机制,尽快尽早发现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的预警信息。明确各阶段通报困境企业预警信息的标准,不同阶段的经办法官发现符合相应标准的企业即报送预警信息,鼓励、引导危困企业及时主动寻求救助。


二是建立分析识别机制

借助佛山市重整投融资平台“企业重整价值识别”系统对预警信息进行分类处理,查明“病因”,研判有无救治可能及方案,系统开展危困企业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的研判、识别工作。利用大数据分析生成企业重整价值报告,初步筛选、识别有重整价值的企业,为进一步开展挽救工作提供决策基础。


三是建立庭前辅导机制

联合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困境企业司法纾困辅导服务中心,推动市管理人协会与市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签署共建协议并派驻法律服务团队。指导出台《重整辅导工作组工作规则》《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操作指引》,采取“线上预约+线下服务”方式提前介入为困境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开展重整辅导,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税务、财务等方面的智力支持,提高企业救治的成功率。


四是健全移送流转机制

对于有挽救价值和救治可能的危困企业,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分别通过“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等路径流转进入破产程序,破产审判部门灵活采取预重整、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前调解等方式开展救治,帮助企业脱困重生。


该机制融通整合司法全流程资源,优化企业救治路径,创新挽救有价值的企业,有效推动重整识别端口前移,有利于尽早掌握危困企业动态,更好把握危困企业救助时机,系统开展重整识别、重整辅导等工作,积极挽救一批市场主体,促进就业稳定。2022年至2024年,佛山法院成功办理“雪莱特”等28家企业重整案件,不仅一揽子化解多方诉求,达到前端治理的效果,更突显及时的风险预警对提升司法挽救成功率的重要性,为危困企业脱困重生带来更多可能。


来源: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击跳转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