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破产法实务论坛”在禅城法院成功举办

2月17日上午,佛山市禅城区企业纾困治理司法服务中心“破产法实务论坛”第一期在禅城法院成功举办。本期论坛由禅城法院、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市管理人协会联合举办。


1.jpg

论坛现场


佛山中院民五庭及禅城法院破产审判业务的相关领导和法官,佛山市禅城区企业纾困治理司法服务中心成员单位代表,我会领导班子成员及管理人机构代表,佛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及相关破产法专家学者等参加论坛。


禅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怀晓红在致辞中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论坛交流,深入分析企业破产重整的司法困境和有效应对策略,在与各界专家学者的交流中博采众长,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监督下稳中求进,积极推动破产法治文化事业,进一步更新破产司法服务理念,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破产司法的接受度与认可度。禅城法院将竭力推进破产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落实打造具有强大辐射带动能力的“佛山之心”作出积极的司法贡献。


a90d37bb696824bdab7fb389ff14d5c.jpg

禅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怀晓红


禅城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丁保国以“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的司法困境与有效应对策略”为题,介绍了国内重整案件的整体现状,从制度层面和社会现实层面深入分析了破产重整案件适用率低的主要原因,并结合中外破产制度演进对比和丰富的重整案例,从重整申请、重整计划的前期梳理、重整管理模式选择、重整投资人招募等方面,阐释了应对“中小企业重整难”的具体思路。


46d83557dcf3f7846613edf367a2974.jpg

禅城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丁保国


在点评环节,佛山中院民五庭副庭长李慧、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董硕及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文卿围绕丁保国副庭长的主题演讲进行了精彩点评。


李副庭长分析了中小企业更易陷入困境的原因,包括管理不规范、投资不科学、融资渠道狭窄、竞争实力弱等。她指出,了解企业出现危机的原因是法院识别企业是否具备重整能力的参考依据,也是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靶向治疗、因企施策的重要考量。


6883686344468a78be408d056bd3d5d.png

佛山中院民五庭副庭长李慧


苏教授充分肯定了丁保国法官提出的应对策略,并从债转股模式下的担保权冲突等三个方面分享了对于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思考。


7150ad6835e089590b41612d1ede56e.png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文卿


董秘书长指出,中小企业占到市场主体的大多数,提升其破产重组的水平,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体现,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


e0fa3c185c95ce8d426df9140ef0109.png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董硕


陈会长以《降低企业重整不确定性风险,提高重整项目价值,增加重整成功机率》为题进行发言。陈会长结合自身的案件办理经验,从管理人和投资市场的视角,围绕企业重整中存在的税费不确定性、破产企业负债不确定性、招募公示时间短造成的不确定性三大风险,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2b62bff62b4193b029df573b36feaa.png

市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刚


副会长结合自身对破产法律条文的理解,分享了对重整方式、司法重整的优势和司法重整适用的对象的经验与看法。程副会长表示,重整作为一种特殊的司法拯救制度,对挽救困境企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破产领域的办案人员应灵活运用重整机制,创新重整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正向宣传,助力困境企业通过司法重整有效实现“涅槃重生”,为我市社会经济和破产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28c4da2522018ba5f9157c53293e894.png

市管理人协会副会长程宗利


本期论坛围绕中小企业重整重生面临的风险、企业重整价值识别、重整过程中的府院联动、国资对重整的参与和助力、破产重整制度的税务困境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内容实、氛围热、效果好,为新一年破产工作经验及理论交流带来一场思想盛宴,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破产重整理论与实务研究水平,服务新时代佛山一流营商环境打造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与帮助。


255a56c4e653ec086cbb06ed161a6bc.jpg

论坛现场


接下来,市管理人协会将积极配合两级法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以竞标争先为工作主线,将“破产法实务论坛”办得更深、更细、更优,深入推进破产法律制度宣传,聚焦市场主体保护,做优法治环境建设,为我市争当地级市破产工作领头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佛山中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简称“禅城法院”,佛山市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简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简称“市管理人协会”,文中对以上名称的应用均为简称。

更多活动相关资讯点击此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