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
受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广东省顺德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轻出公司”)成立于1985年12月12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世纪80年代,轻出公司承担了顺德轻工业系统外贸进出口的主要职责,与食品进出口公司、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共同组成改革开放初期顺德外贸进出口的三驾马车,是顺德经济发展的亲历者与践行者。1994年,轻出公司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进出口业务继续蓬勃发展。2016年,轻出公司因外汇结算交易判断失误,导致产生损失高达人民币9,000多万元,最终轻出公司于2016年6月停止经营。2019年4月17日,因轻出公司不能清偿职工债权,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三名职工申请,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下称“顺德法院”)裁定受理轻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9)粤0606破17号,并指定广东禅都律师事务所担任轻出公司管理人。
本案主要工作在于处理职工安置问题,且涉及职工权益类型较为复杂、多样: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轻出公司破产前拖欠三十余名职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有职工发生工伤,相关赔偿未处置;因轻出公司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在轻出公司破产前,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依法启动追缴程序并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轻出公司尚有6名职工未解除劳动合同,需进行遣散;轻出公司因未按照职工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向社会保险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补缴。
为妥善处理职工安置问题,防范不稳定因素,本案分解不同类型职工权益,从简到难,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化解。
(1)关于工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仲裁结果及执行材料,结合企业破产法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快速认定拖欠职工的工资及补偿金,其中对于轻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均标准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并进行两次财产分配先行清偿了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经济补偿金。
(2)关于工伤赔偿款:根据劳动仲裁结果快速认定工伤赔偿款数额,及时组织分配先行清偿工伤赔偿款,保障伤残职工的生活、医疗。
(3)关于住房公积金:通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债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追缴认定的数额快速认定债权及其优先清偿地位,在第一次分配中先予清偿。
(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召集未遣散职工座谈释法明理,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补偿金,并充分释明救济路径,对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有异议的职工,依法引导通过提起职工破产债权确认诉讼解决。
(5)关于社会保险费:本案涉及的社会保险费不是单纯欠缴问题,而是轻出公司破产前,未按照职工工资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由于社会保险补缴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冲突使补缴工作存在如下困境:
① 社会保险部门程序的限制。按照规定,容桂社保办事处开具社会保险补缴单后,轻出公司及职工将于一个月内分别完成各自的补缴工作。在一个月内若只完成部分缴纳工作(如仅缴纳本金而未缴纳滞纳金或未能全额缴纳滞纳金),则整张补缴单作废,需要重新计算滞纳金并开具补缴单后再次补缴。
② 破产法程序的限制。按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轻出公司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补缴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补缴社会保险差额作为社会保险费用属于优先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但轻出公司破产受理日前因欠缴上述社会保险差额所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轻出公司破产受理日之后因欠缴上述社会保险差额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无法缴纳。对于受理前产生的滞纳金,在轻出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按照实际受偿率进行清偿,按本案财产情况明显无法获得全额清偿。因此,对于该部分滞纳金,既无法在一个月内完成补缴也可能无法全额补缴。
经充分沟通协商,推演程序,本案分五个步骤解决职工社保补缴问题。第一步,管理人向全体职工发出书面通知,充分解释与容桂税务分局及容桂社保办事处沟通的结果,阐释补缴工作存在的上述障碍并就如何处理征求职工意见。第二步,鉴于绝大多数职工同意自行缴纳轻出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及利息,通知职工向管理人提交相关工资收入的材料,用于核算轻出公司及职工分别应补缴的金额。第三步,按照容桂社保分局的指引及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轻出公司及职工各自应补缴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并通知职工将相应款项划入管理人账户。第四步,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于职工均未将相关款项划付至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向职工再次发出《关于自行办理补缴社会保险差额手续事宜的通知》,通知职工可自行向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申请办理补缴手续。第五步,与容桂税务分局保持沟通,为职工妥善处理社保差额补缴事宜。
通过以上工作及三次分配,本案核定并全额清偿了33名职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650余万元、住房公积金440余万元、税款债权130余万元,普通债权清偿率16.03%。
2021年6月30日,顺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本案牵涉职工人数较多,且职工债权类型复杂。本案通过分解不同类型的职工债权,按不同类型债权的特点逐一解决难题,分阶段进行分配清偿,妥善处理了清偿职工债权及住房公积金、职工遣散及社保差额补缴等职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