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承办单位: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受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1.案情简介

2020年6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在接受指定后,清算组迅速组建团队,开展接受债权申报以及进行财产调查等工作。 2020年12月,清算组就各个股东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提起诉讼。经多次与公司股东沟通协商后,清算组于2021年3月作出《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方案》,经债务人、债权人同意后,清算组于2021年4月向法院提请裁定确认该方案以及撤诉申请;在债务清偿方案执行完毕后,清算组于2021年6月提请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2021年11月债务人注销工商主体完毕。


 20210119105107658.jpg

2.审理情况

2020年6月15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

2020年12月31日,清算组代表债务人提起追收股东未缴出资纠纷案。

2021年1月4日,法院裁定确认《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债权表》。

2021年3月22日,清算组制作《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方案》。

2021年4月22日,法院裁定确认清算组作出的《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方案》。

2021年4月22日,清算组向法院提出追收股东未缴出资纠纷案撤诉申请。

2021年4月23日法院裁定准许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撤诉。

2021年7月7日,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2021年8月24日,清算组注销债务人税务主体资格。

2021年11月5日,清算组注销债务人工商主体资格。

3.经典意义

2020年6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受理对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成立,成立3个月后,因股东之间内部纠纷、公司与债权债务人纠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等等,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和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产生了十几起诉讼和仲裁案件。在每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各方都是剑拔驽张、寸步不让”。几起案件都打到了省高院要求再审,甚至有一个案件被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再到检察院抗诉。在上述案件中,各级法院都进行过多次调解,但由于当事人各方毫不妥协,因此所有调解都以失败告终。即使判决生效后,也没有解决纷争,各方积怨越来越深,最后发展到用武力解决问题,这样又形成了必须由公安机关介入,佛山市公安局官窑派出所对3个股东治安拘留了十天和七天不等,公安机关的强制手段也没起到作用,各方的矛盾更加激化。2020年6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佛山市宝志成达门窗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指定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2021年7月,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

该案中,股东之间的矛盾严重激化,后经清算组接手后,认真细致查明纠纷产生的症结和难点,耐心倾听各方诉求,理解当事人的情绪和委屈,并且根据各股东的性格特点进行调和,从法律和人情上让各方明白斗则皆输,和则俱赢,在处理公司财产时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从而解决了公司股东之间、公司与员工之间积怨达三年多的问题,使得案件圆满的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