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
受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型重工系列破产重整案涉及广东金型重工有限公司等7家关联企业,其中广东金型重工有限公司是集轧钢、锻造、加工模具钢等为一体的大型民营科技集团企业,注册资金达3亿元,在武汉等4地开设分公司。由于公司钢贸业务扩张过快,且其扩张不久恰逢与国内钢材市场景气下行周期,加之钢贸领域重复质押、联保互保等现象严重,金型系列企业2013年资金链断裂。随后,各省市法院先后立案审理与之相关的99宗诉讼案件,金型重工及其关联公司大部分资产已被查封,7家公司因此面临财产被分割拍卖、企业停产停业的危险,陷入经营困境。
金型重工系列破产重整案涉及债权人人数多,范围广,负债总额巨大,7家企业负债总额达473664万元,在职职工超600人,拖欠工资、社保达3688万元。
2019年5月全部重整资金到位,2019年8月按重整计划清偿完毕,金型系列企业重整成功。金型重工系列破产重整案的成功,有效释放土地386.85亩、房产148393.38平方米。
该系列案件能否顺利推进,对佛山市金融、钢贸行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影响。
该破产重整案创新运用多种审理方法,在全省范围内首次采取关联企业并案审理模式、首次指定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为联合管理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重整成本。同时,还开创了分公司整体营业事务转让的处置新方法,让新的承接人延续分公司原有业务的经营,使企业得以“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