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利华陶瓷有限公司重整案

承办单位: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

受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1.案情简介

佛山市利华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公司曾是佛山首批“雄鹰计划”陶瓷企业,却因近年来行业不景气及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于2019年初被迫停产。经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禅城法院)查明,利华公司对外负债超3亿元,涉及债权人超300人,公司名下各项资产被多地法院轮候查封,处置变卖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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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理情况

2020年3月3日,利华公司向禅城法院递交《预重整方案申请书》,申请对利华公司进行预重整。2020年3月16日,禅城法院决定受理利华公司预重整申请,并于2020年3月19日指定所为利华公司临时管理人,开展利华公司预重整工作。2020年4 月2日,禅城法院批准债务人利华公司预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20年5月13日,召开利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除担保债权组外,各表决组表决通过预重整计划草案。

2020年5月19日,利华公司向禅城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020年5月25日,禅城法院裁定受理利华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所担任利华公司管理人。2020年5月29日,禅城法院裁定认可利华公司的资产处置方案。2020年6月1日,批准债务人利华公司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2020年7月3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2020年8月6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利华公司涉及的债权人数众多,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利华公司债权人达203户,债权金额达3亿元人民币。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3户,总额达人民币7650万元;税款债权共1户,总额达人民币905万元;普通债权共201户,总额为人民币2.19亿元。职工债权共46户,合计1363万元。

3.经典意义

1系佛山市首起成功经过预重整程序的重整案件通过债务人、投资人、部分债权人三方协议的选定方式指定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将重整的部分工作前移至预重整阶段完成,能够有效缩短重整的时间,提高重整的效率。

2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因利华公司涉及的债权人众多,将预重整方案通过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方式组织表决,为受理重整后正式表决奠定基础,也能对突发情况作出应急处理,对重整计划进行调整,提高效率。

3维持预重整、重整期间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经债务人利华公司申请,禅城法院批准利华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即使在疫情期间,也保证预重整、重整期间正常经营管理,避免因停工停产造成职工失业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出现。

4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2020年5月25日正式裁定受理本重整案件时,全国处理疫情防控的关键时间。通过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既保证恢复正常审判工作,也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是本重整案的工作重点。

5仅用73天成功帮助债务人完成破产重整预重整提高了重整效率。2020年5月25日受理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全部表决组均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到2020年8月6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仅用 7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