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新型毒品犯罪支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严惩街霸赌霸 “西江一号”案 打击养老诈骗案 确认不适当监控侵犯邻居隐私案 承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仲裁裁决案 妥善化解某房企“商改住”系列案 违反竞业限制判赔200万元案 上市公司“诊疗式”破产重整案 支持行政处罚违法食品添加剂生产者540万元案 善意执行护航千亿产业集群布局案
严惩新型毒品犯罪支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段某某以S公司名义与W公司约定提供添加的自带原料(实为γ-丁内酯),由W公司为其研制调配并生产饮料,该饮料自2017年3月起使用商标“咔哇潮饮”量产超800万支。经佛山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段某某无期徒刑,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罪判处其他被告人、被告单位有期徒刑、罚金等。佛山市检察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段某某、S公司、W公司被判决连带赔偿1.7亿余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 案涉“咔哇潮饮”为含有管制精神药品的新型毒品,因具有饮料外观,社会危害性极大。对段某某等准确定罪量刑、公益诉讼判决十倍惩罚性赔偿,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
严惩街霸赌霸 “西江一号”案
李某某自2004年起涉足矿产等行业,为攫取非法利益,一方面拉拢、腐蚀公职人员为其提供庇护;另一方面吸收一批刑满释放人员为其所用,逐步形成以其本人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长期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开设赌场、虚开发票、非法拘禁、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南海法院一审、佛山中院二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行贿罪等十二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判处其余12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 李某某等十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3年,涉案金额9亿多元,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该案由省扫黑办重点督办,入选为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五大典型案例之一。
打击养老诈骗案
2017年10月,张某等人借助“百草堂”老字号的名气,虚构“百草堂健康产业集团”大公司形象与张某中医药权威人士身份,以金融创新为噱头炒作区块链概念,通过发行虚拟货币QI资产非法集资,向投资者许诺QI资产只涨不跌,可获“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并可用于购买公司保健品、别墅、微针取血栓等养老疗养服务,吸引众多中老年投资者购买。经核查,张某等人非法集资5165万余元。经三水法院一审、佛山中院二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判处其余4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 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以金融创新、投资理财为名诈骗老年人犯罪,彰显了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最大限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态度。
确认不适当监控侵犯邻居隐私案
关某、邓某的房屋相邻,关某在其房屋正门上方左侧墙角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摄像头可远程控制并360°旋转,可以看到邓某房屋内院部分位置;监控还具有拾音功能,可以拾取公共区域部分声音。经南海法院一审、佛山中院二审,法院认为关某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行为已超出合理限度,侵害了邓某的隐私权,支持了邓某请求关某拆除案涉监控的主张。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互相尊重、和谐共处亦是“友善”“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有之义。该案提醒公众自力救济行为应在合理限度内行使,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承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仲裁裁决案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M公司因与佛山H公司发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向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乌国仲裁院作出支持该公司请求的仲裁裁决。其后,M公司向佛山中院申请承认、执行该仲裁裁决。佛山中院认为,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均系《纽约公约》缔约国,案涉仲裁裁决不具有《纽约公约》第五条所规定的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情形,故对该仲裁裁决予以承认。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是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该案准确适用《纽约公约》,依法确定仲裁协议准据法,反映了中国法院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支持商事仲裁在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是人民法院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典型案例。
妥善化解某房企“商改住”系列案
W公司建设的一个楼盘,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但被包装成“商住两用”的楼盘出售,引发新闻媒体以涉嫌“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进行报道,成为社会热点。部分业主认为受到欺诈,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和装修费并以三倍计赔损失等诉讼请求。经南海法院一审、佛山中院二审,该批350件系列案件有317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人民法院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妥善开展该系列案的调解与审理工作。该批系列案件的妥善处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其他“商改住”楼盘纠纷的处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违反竞业限制判赔200万元案
潘某受聘担任M公司工程师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其参与设计的CPU模块产品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并多次获奖。后潘某离职不久即入职与M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H公司并出任董事。经顺德法院一审、佛山中院二审,法院全额支持M公司依据《竞业限制协议》主张潘某支付违约金200余万元的诉请。 该案严厉制裁携商业秘密尤其是技术信息“跳槽”的行为,让“真创新”得到“真保护”,使“高质量”得到“严保护”,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严格保护、精准保护商业秘密,以司法审判引领价值取向,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上市公司“诊疗式”破产重整案
X公司因投资并购失利,出现流动性资金危机。佛山中院充分尊重X公司与主要债权人的意愿,采用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结合的方式,在立案审查期间指导各方积极开展预重整,提前完成临时管理人选定、清产核资、债权申报审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等工作。经表决,X公司的重整计划在全部组别均获高票通过,佛山中院审查后依法确认了相关债权人在重整受理前对重整预案所作表决意见的法律效力。重整计划现已执行完毕。 通过“诊疗式”重整,该案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密切结合,稳妥处理了抵押物不足值、债转股与现金清偿方案并行、关联企业债权劣后等复杂法律问题,平等保护了各方合法权益。案件从裁定受理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32天,实现了保主体、稳就业、促发展的良好社会效果。
支持行政处罚违法食品添加剂生产者540万元案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J公司采购并使用进口的“松香季戊四醇酯”为原料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但无法提供原料的检验合格证明、亦未依法标注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且原料送检结论为不合格。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J公司处以罚款540多万元。J公司以其并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为由起诉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顺德法院一审、佛山中院二审,法院驳回J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案判决从体系解释、立法目的出发,认定“食品生产者”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全额支持行政机关对违法食品添加剂生产者作出的处罚决定,引导食品生产者规范经营,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案例入选2022年度广东高院发布的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善意执行护航千亿产业集群布局案
2021年,S大厦施工方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大厦建设方,以追回其承建大厦的尾款及相应利息3130万余元。佛山中院通过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依法善意变更保全财产,联合地方政府列席被执行公司的股东大会等多项举措,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部分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协议,建设方的股东亦通过补缴股金清偿了剩余债务。 涉案大厦是地方打造千亿级不锈钢上下游贸易产业集群的重要环节,涉及众筹建设大厦的200多名企业家和大量租户,调解难度大、衍生风险高。佛山中院以上游投资人为切入点,多措并举,使该案顺利执结,是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成功破解涉众、涉营商执行难题的典型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