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公告 | 佛山市瑞弘物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禅城法院)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4)粤0604破申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佛山市瑞弘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弘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8月29日作出(2024)粤0604破申57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瑞弘公司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瑞弘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进程,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合法利益,管理人在禅城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操作规程(试行)》等规定,公开招募瑞弘公司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三)本公告记载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五)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撤回瑞弘公司投资人招募工作,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除按照公告规定退回意向投资人交纳的参选保证金外,无需对招募过程中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资金或因参与瑞弘公司破产程序造成的损失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六)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二、瑞弘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债务人名称

佛山市瑞弘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晓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4MA4UN3WA0J

住所地

佛山市禅城区华景路7号1座5层(住所申报)

设立日期

2016年3月31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元

(大写:伍仟万元整)

股东及持股比例

佛山骏景达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0%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现况

佛山市瑞弘物业有限公司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经走访,佛山市瑞弘物业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地下落不明,原办公场所现已由广东金时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


瑞弘公司设立至今股东及注册资本经多次变更,如需要详尽资料可进一步向管理人申请获取。

(二)主要财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接管的资料,瑞弘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鄱阳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鄱阳经联社)签订《租赁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鄱阳经联社将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以东、绿景东路以南鄱阳北工业区的土地及其附属建筑、现有水、电等设备设施租赁给瑞弘公司使用,租赁物业土地占地面积约110.00亩,上盖建筑面积约60,000.00㎡;租赁期限至2041年9月30日止;2016年10月1日至2036年9月30日的第一周期租金标准为13,000,000.00元/年,每5年一个租金递增周期,租金标准在上一周期租金标准的基础上递增10.00%;2036年10月1日至2041年9月30日的前三年租金为22,000,000.00元/年,后两年租金为25,000,000.00元/年;瑞弘公司另需支付治安协助管理费5,000.00元/月;鉴于瑞弘公司整体发展需要,鄱阳经联社将原由其使用的鄱阳北区市土储地块[即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东路南侧华景路西侧、鄱阳城·众创小镇(以下简称鄱阳小镇)东侧约2,451.00㎡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并交由瑞弘公司使用。瑞弘公司获取前述土地及建筑物后,开发建设鄱阳小镇项目并实际运营。为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经禅城法院许可,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于2024年10月18日向鄱阳经联社发出《告知函》。据此,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标的为瑞弘公司享有的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赁合同权益(含权利和义务)。

(三)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8日,有316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347笔债权,申报总额为413,442,981.06元。其中,共益债务3户4笔,总额为36,410,546.77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债权13户13笔,总额为115,399,444.27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1户1笔,总额为276,777.00元;职工债权14户14笔,总额为520,892.30元;普通债权285户315笔,总额为260,835,320.72元。经审查,管理人认为成立的共79户82笔,债权总额为105,358,102.85元。其中,普通债权79户82笔,总额为100,706,020.19元;应劣后清偿债权总额为4,652,082.66元。管理人予以暂缓认定的共234户262笔,申报总额为304,174,338.94元。2024年10月18日至今,仍有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瑞弘公司负债情况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禅城法院裁定确认的情况为准。

(四)鄱阳小镇项目开发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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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佛山鄱阳城众创小镇微信公众号


1.鄱阳小镇建筑物建设情况及价值

(1)建筑物建设情况

根据管理人接管、调查的资料,瑞弘公司投资开发新建鄱阳小镇1#-9#楼(1#楼现已被拆除)并更新改造原有10#-21#楼;向相关部门申请鄱阳小镇1#-9#楼报建的申请人为鄱阳经联社;鄱阳小镇现有21宗建筑物(即2#-21#楼及2#楼南侧部分建筑物)查无不动产登记信息。

(2)建筑物评估价值

根据广东京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京评字JX[2024]AAN100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鄱阳小镇21宗建筑物(即2#-21#楼及2#楼南侧部分建筑物)于价值时点(即2024年9月1日)的市场价值为285,710,000.00元(该价值不含室内装修价值及屋面光伏工程价值)。

2.鄱阳小镇物业使用权转让情况

根据管理人接管的资料,瑞弘公司与676个主体签订《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928套面积合计7,922.74㎡的商铺物业使用权;此外,瑞弘公司与615个主体签订《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869套面积合计31,974.53㎡的公寓物业使用权,并用其中177套公寓物业使用权抵付6户债权人的债权。物业使用权转让情况以管理人在本案最终认定情况为准。

3.鄱阳小镇运营管理及出租情况

根据购买商铺物业使用权的主体向管理人提供的材料,《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鄱阳小镇商铺在对外经营期间实行统一经营的管理方式,并由瑞弘公司委托或指定第三方经营公司对外实行统一经营,购买商铺物业使用权的主体有权获得相应收益。瑞弘公司委托或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主要为佛山市大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宏阳科技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阳科技公司)、佛山市新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新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瑞弘公司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将鄱阳小镇出租给宏阳科技公司,租赁期内物业由宏阳科技公司委托佛山市大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新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新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宏阳科技公司与广东金时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代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金时代公司负责鄱阳小镇的项目招商运营及经营管理。为了鄱阳小镇稳定良好运营,禅城法院于2024年9月2日作出(2024)粤0604破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金时代公司在瑞弘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前作为鄱阳小镇运营商,继续负责鄱阳小镇物业管理服务与商业运营(包括招商引资)等。

根据金时代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向管理人提交的《〈鄱阳城租户明细资料表〉(更新至2024年10月19日)》,鄱阳小镇可出租商铺402个,其中已出租256个(租户205户)、待出租146个;可出租面积约为89,075.67㎡,已出租面积约为56,500.07㎡、待出租面积约为32,575.60㎡;每月应收租金及管理费约2,458,932.23元(不包含9#楼公寓的管理费)。租户情况实时变动,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二)资金实力雄厚(须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鄱阳小镇后续经营。

(三)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四)两名或以上的企业法人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报名,联合体每位成员均应符合本条第1、2、3款所列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十份)提交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13928232813、17819964131;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华景路7号鄱阳小镇4#楼109-2铺瑞弘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邮箱:1816590835@qq.com。

(二)提交报名资料

1.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经营管理能力。

3.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征信自查报告。

4.参选承诺函。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无金额在1,000,000.00元以上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正在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不存在欠缴税款的记录、股东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接受管理人在本招募公告中列明的全部事项。

5.保密承诺函。

6.意向投资人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充当的角色及承担连带/兜底责任。联合体介绍文件及承诺函的格式需自拟,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

7.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向管理人说明或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示: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逾期或不予补正的,视为未报名。

(三)参选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17时30分前向管理人账户交纳参选保证金5,00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付款请备注“XXX(参选人名称)+瑞弘公司意向投资人参选保证金”]:

账 户:佛山市瑞弘物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8110901012301765533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投资人确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未提交可行、详细的投资方案;

(2)提交报名材料后公告期满前,意向投资人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放弃投资人资格或退出后续选定投资人程序的;

(3)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报名文件经管理人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4)意向投资人经遴选后未被确定为瑞弘公司投资人的。

对于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已交纳的参选保证金将在签订投资协议后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投资方案获得禅城法院裁定后可转为投资价款。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意向投资人无履约能力、违反承诺的。

特别提示:如意向投资人限期内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参选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四)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足额交纳参选保证金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限至2024年11月30日17时30分止。如意向投资人需管理人予以必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可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和所需材料清单。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将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十份)提交管理人,同时发送投资方案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同报名材料提交的联系方式)。

2.方案内容

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鄱阳小镇后续招商运营和物业管理方案、相关主体处理方案意向投资人须对瑞弘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外所欠债务的清偿、租赁合同出租方鄱阳经联社的履约保证、购买鄱阳小镇公寓和商铺物业使用权主体所涉权益的处理、鄱阳小镇现承租方所涉合同的处理等问题提供妥善、科学、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特别提示:投资方案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意向投资人须保证投资方案正本及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未报名。

(六)遴选确定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期届满后,将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对参与报名的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并选定投资人。遴选投资人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佛山市瑞弘物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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