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公告 | 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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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莱特厂房)

2022年7月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雪莱特”)重整予以立案审查。7月11日,佛山中院通知雪莱特在重整申请审查期间预先开展重整相关工作。8月9日,佛山中院依法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依法预先开展重整的相关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向佛山中院报告,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雪莱特基本情况

雪莱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雪莱,股票代码:002076;成立于1992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769,571,569.00元人民币;住所地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主营业务包括紫外消杀、教育照明、锂电池生产设备等。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雪莱特核心业务相匹配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不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并以其中一个主体身份参与报名,其中至少有一个主体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联系人:朱恋律师(13603080906)、郭敏律师(13923230410)。

2.报名期限:15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17时30分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募文件、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及缴纳相关保证金等。

3.报名流程

(1)缴纳保密保证金,获取招募文件:意向重整投资人拟获取招募文件的,应当联系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并凭缴款凭证向管理人获取招募文件,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招募文件,管理人邮箱:xltglr@vip.163.com

(2)缴纳投资保证金,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文件: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投资的,应在报名期限内提交全套重整投资报名材料(具体按招募文件“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材料”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回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重整投资方案等),并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金缴纳账户

保密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均缴纳至如下指定账户:

户名: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

账户:80020000001357406

开户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和重整投资报名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确认意向重整投资人是否缴纳保证金。未按报名期限报名、主体不适格、无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重整投资方案不符合法律和公告规定、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三)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1.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直接确定为雪莱特重整投资人。

2.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超过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由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广泛征求各类别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等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后,确定重整投资人。

(四)通知与通报

管理人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将结果通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告佛山中院并通报全体已知债权人。

(五)协商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由雪莱特与其协商签订重整投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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