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破产审判制度建设,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11月13日,协会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交流会。禅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晓明,综合审判庭庭长苏毅清,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刚以及法官代表、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苏毅清庭长首先介绍了禅城法院近四年来破产清算案件的受理情况及审判情况。随后,管理人与法官就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对于管理人比较关注的破产费用保障、破产财产的接管、破产企业审计时限、执行阶段评估报告沿用、清算过程中涉集资款问题处理、划拨土地处置、抵押权与其他优先债权协调、管理人责任边界等问题,法官进行了逐一回应。同时,各管理人代表还提出建立法院与管理人定期座谈交流机制、法院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相对集中审理、法院协调政府提高僵尸企业出清案件管理人报酬、及时制定破产案件操作指引等意见建议。
最后,副院长陈晓明作总结发言,他对管理人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对管理人提出的及时制定破产案件实务操作指引、加强府院联动、协调解决僵尸企业出清破产经费等问题作了回应。他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管理人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平台,定期举办案件研讨、破产学术交流等活动。
会议现场
稿件来源: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http://www.ccfy.gov.cn/bydt/18830.htm
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