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同频共振”佛山讲座活动成功举办

8月19日,由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佛山市金融债权及特殊资产协会与我会联合主办,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刑事合规及涉刑业务专业委员会、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教授加联合承办的“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同频共振”佛山市讲座活动在佛山马哥孛罗酒店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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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副会长程宗利,我会20家管理人机构代表及其他单位机构代表近8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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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虎教授开展“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同频共振”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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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虎教授着眼于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理念、发展历程以及实际应用,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存在的重要性和正当性。朱虎教授首先对撤销权进行了阐述。他指出,撤销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在债务人实施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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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朱虎教授对破产撤销权进行了深入剖析。他指出,破产撤销权是破产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防止破产程序开始前一段时间内,破产债务人实施有害于债权人权益的行为。他详细解释了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行使主体、行使方式以及法律后果,并通过实际案例对破产撤销权的实践应用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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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解过程中,朱虎教授还与现场观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对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他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分享了一些关于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应用的经验和心得。与会者们纷纷表示对这两项权利的实际应用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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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内容丰富详实,紧密结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对我市破产管理人进一步学习破产制度及其相关问题,提升破产业务专业化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我会也将持续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活动,为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破产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