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43天!佛山中院助破产企业“逆风翻盘”!

近日,佛山中院通过
“庭外重组+庭内重整”新模式
助力佛山市融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成功实现“逆风翻盘”,
近5.5亿元的债务得到清偿,

盘活优质土地资源超260亩


● 佛山中院指导企业“庭外重组”


佛山市融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下称:融金公司)是一家位于佛山三水区的民营企业,于2010年10月成立,主营食品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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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融金公司因受关联企业债务拖累,导致资金链断裂,且无法完成对其核心资产——四宗土地使用权的施工建设,导致到期债务无法清偿,引发多宗诉讼。


为帮助融金公司高效实现“自救”,佛山中院指导其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选定临时管理人,并于2021年8月正式开展庭外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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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管理人、融金公司通过庭外重组提前完成申报债权、审查债权、财产调查等工作,为破产重整的高效推进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时,融金公司借助佛山市重整投融资平台在全国范围寻找意向投资人,上海某公司向融金公司伸出了“橄榄枝”。


最终,在佛山中院的指导下,临时管理人组织多轮磋商后制定《预重整计划草案》,并经庭外重组阶段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2月,融金公司正式向佛山中院提出重整申请。


● “庭内重整”跑出“佛山加速度” 


2022年3月1日,佛山中院经审查裁定受理融金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为融金公司管理人,该案进入了庭内重整程序。


鉴于绝大多数债权人已在庭外重组阶段申报债权,承办合议庭在受理公告中明确,已在庭外重组阶段申报债权的可不再申报,为迅速推进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创造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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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承办合议庭指导管理人依据《预重整计划草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在债权申报期内组织开展预表决工作。


4月8日,《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表决通过。


4月12日,佛山中院裁定批准了融金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历时仅43天,该重整案画上了圆满句号。目前,投资人上海某公司已全额划付重整投资款1.45亿元。

“通过‘庭外重组+庭内重整’新模式,融金公司卸下了‘累累负债’,‘轻装上阵’再出发。”佛山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重整最大限度提升了融金公司的资产价值,提高了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盘活闲置优质土地资源260多亩,为企业起死回生护住“命脉”。


下一步,佛山中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以法治化手段拯救危困企业,优化资源配置,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新路径、贡献新力量,助力佛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佛山中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