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金德纺织机械厂有限公司清算案

承办单位: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受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1.案情简介

佛山市顺德区金德纺织机械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德公司”)系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由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属企业顺德市新力集团公司连同香港、澳门企业于1992年设立,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无梭织布机及其零部件,后因经营困难,2000年进行国有企业转制后停产,于2008年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已无人员,股东失联,而由其他企业代管。金德公司主要的有效财产包括住宅、商铺、租金、旧久悬户存款等,但存在职工住房、登记旧名称旧地址不规范、产权证遗失、抵押登记、房产欠税、划拨土地的土地出让金等情形。2016年底,金德公司被列入顺德区属国有企业关停名单,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金德公司破产清算,后以和解为由撤回申请。但金德公司并未恢复经营运作,一直处于关停被托管状态。


 9785a9a04b5f85b7153a3c7a55bfd5f.png

2.审理情况

债权人广东新力集团公司以金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已经停产停业为由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金德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审查,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裁定受理广东新力集团公司对金德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本案经确认的债权总额为6295954.59元,其中税款债权726193.06元。经管理人对不同类财产多种方式的查找追收、管理、变价,最终分配实现税款债权清偿率达100%,普通债权清偿率达35.5%。法院于2020年11月5日裁定宣告金德公司破产,于2021年4月12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3.经典意义

本案作为“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不同于普通简单的出清案件,金德公司此前国企转制时部分资产承债式已由其他企业承接,后停业停产十多年已无人员,遗留财产状况复杂,特别是职工名下住房的处理不慎容易引发矛盾。本案通过多种方式查找追收财产,经与债权人和财产占有人沟通,通过优化财产管理方式以及拍卖、协议变价等多种方式处置破产财产,特别是瑕疵财产得到有效处理,灵活高效地实现债权清偿,为同类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提供了思路,对办理同类案件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在破产出清案件普遍无清偿或低清偿的局面中,本案实现了比较高的清偿率,案件承办效果明显,实现了“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注销与债权清偿的法益平衡,为债务人及其股东、债权人通过破产清算实现其利益增强了信心,提升了管理人行业形象与社会地位,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

(1)灵活高效地处理债务人登记在其原职工名下住宅破产财产,实现了财产变价,保障了职工住房需求,维护了楼栋邻里关系和社区安稳。金德公司曾借款给职工买房或以职工名义购房用作职工居住福利,登记在职工名下住宅遗留到破产清算阶段,而同栋楼基本属于金德公司已退休的原职工或相熟人员居住。本案处理原职工名下住宅存在证件资料不全、过户税费高、职工矛盾激化、处置时间长甚至可能需要诉讼执行且有风险,管理人多次前往现场探访、与原职工及同栋楼住户联系沟通,报告法院及征询债权人意见,甚至在提起诉讼立案和网络拍卖前仍在与各方沟通,最终促成参考评估价以协议变卖方式将原职工名下住宅转让给原职工或同栋楼住户。本案对债务人原职工名下住宅的处理时间及费用成本极大减少,保障了职工住房需求,避免激化职工矛盾,维护了楼栋邻里关系和社区安稳,实现了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2)多途径多方式对破产财产追收、管理和变价,实现财产增值及快速变现,疫情期间减收租金,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由于金德公司名称存在变更且原有财产登记包括房产证件、银行账户名称等存在着手写简称及旧地址,造成初始无法查找到相应财产,在申请法院协助调查及管理人多次前往登记机关调查和沟通后,方才查询到相关不动产登记、银行账户信息,其中有两个久悬户还留有存款。金德公司名下物业在受理破产前已存在较长时间代管代租,管理人接管后考虑破产财产有效管理及占有人的使用情况,在获得占有人承诺会清算处置后及时腾空,管理人没有简单直接与占有人解除关系,而让占有人将租金直接交付到管理人清算账户,并负责保管占有物,在疫情发生后占有人申请减租,考虑到疫情影响及政府倡导等因素,管理人在征询了债权人意见后减收了部分租金。同时,金德公司名下物业由于存在登记不规范和抵押登记,若通过常规方式处置需要补换证涉及更名、变更地址、涂销抵押、测绘等,需要大量时间和费用,管理人经综合评估考量后与登记机关和法院沟通,在公示说明了瑕疵后进行了拍卖处置,最终成功处置并在法院协助下办理了过户交付给买受人。本案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查找追收财产,并对破产财产有效管理和变价,提高了清偿率,实现了各方权益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