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 0604 破 2 号
2022年3月16日,本院裁定受理了佛山市润华盈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佛山市至顺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佛山市润华盈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2年5月26日前,向佛山市润华盈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和茜、邓红、肖焕炽,联系电话:14718159855、13318227038、18927230018,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南善街1号1楼,邮政编码:5280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本院定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时提交相应的证据及身份证明材料。佛山市润华盈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佛山市佛山市润华盈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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