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4日裁定受理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佛山分析仪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佛分环保仪器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分析仪三家公司”)破产清算三案,并于同日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三家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公司资质图片
为了维护债权人、佛山分析仪三家公司的合法权益,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公开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分析仪三家公司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
2、本招募公告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对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的佛山分析仪三家公司信息保密,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4、投资对象不限。投资人可以选择对佛山分析仪三家公司整体投资,也可以选择对其中一家或多家公司投资。
5、投资方式不限。投资人既可以选择通过重整方式投资,也可以选择购买部分或整体资产方式投资。
6、本招募公告仅为意向投资人提供参考,本招募公告和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意向书》均不构成要约或承诺,本招募公告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二、分析仪三家公司基本情况
(一)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析仪公司”)
1.登记基本信息
2.分析仪公司下属分公司情况
分析仪公司存续的下属分公司有1家,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3.主要资产情况
3.1资质
3.2国产器械注册
3.3商标
分析仪公司名下有4个商标,详细信息如下表:
3.4专利
分析仪公司名下有14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信息,另有6项已申请未授权的发明专利信息,详细信息如下表:
3.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2月28日,分析仪公司的债权申报金额为239,824,018.00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数额为准)。
(二)佛山分析仪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析仪工程公司”)
1.总公司登记基本信息
2.分析仪工程公司下属分公司情况
分析仪工程公司存续的下属分公司共7家,7家分公司全部处于停业状态。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3.主要资产情况
分析仪工程公司土地状况:
分析仪工程公司房产状况:
4.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2月28日,分析仪工程公司债权申报金额为231,874,601.21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数额为准)。
(三)佛山市佛分环保仪器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分环保公司”)
1.基本工商信息
2.主要资产情况
佛分环保公司土地状况:
佛分环保公司房产状况:
3.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2月28日,佛分环保公司债权申报金额为291,605,483.29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数额为准)。
三、投资人需满足的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投资资金,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4、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可行的投资方案。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资料
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1年3月31日17时3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意向投资人参与投资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投资人系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系其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系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为经办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的承诺书;
(4)意向投资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
(5)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7)对知悉的佛山分析仪三家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书面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名按印,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受托人联系电话、送达地址,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2、投资诚意金的缴纳
管理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对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电话(或短信、微信)通知报名人,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应当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3日以内,向管理人缴纳诚意金人民币300万元;限期内未足额缴纳投资诚意金的,视为没有投资意向,管理人将拒绝提供尽职调查相关资料。投资诚意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号:7579 0522 8810 6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121号东江国际1座909房、910房
管理人名称: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8929930583
报名网址:
佛山分析仪有限公司管理人
佛山分析仪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佛山市佛分环保仪器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