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6破申46号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1)粤06破申46号


本院根据佛山市中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佛山市天启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佛山市第一针织厂管理人。佛山市第一针织厂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2月10日前,向佛山市第一针织厂管理人(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南善街1号一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丹0757-82307799;余易华 0757-82309929、13249239650 )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佛山市第一针织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佛山市第一针织厂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2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若会议召开方式有变更的话由佛山市第一针织厂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1.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6破申46号)公告;

2.债权申报书参考样式;

3.债权申报表参考样式;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样式;

5.授权委托书参考样式;

6.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参考样式;

7.提交材料清单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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