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605破47号
本院于2020年9月7日以(2020)粤0605破申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有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区民乐经济发展总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广东金纳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市南海区民乐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人。有关佛山市南海区民乐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0年11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民乐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管理人的名称:广东金纳律师事务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四路广佛电商城2栋北区10层;
联系人及电话:白玉媛 18138392098、彭利 13923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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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转载出处:《人民法院报》2020年9月29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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