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公告|关于佛山市雅信医药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关于佛山市雅信医药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海法院”)于2023年11月6日受理对佛山市雅信医药有限公司(下称“雅信公司”)的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鉴于雅信公司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依法预先开展重整的相关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雅信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雅信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7日,具有较为深厚发展历史,2005年雅信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属于国标行业:西药零售。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平南社区平顺西路北1号1号楼14楼。

(二)主要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的初步核查,雅信公司的主要资产为编号为12170558、12152735的商标。雅信公司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械经营备案凭证、药品GPS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质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月6日,共有12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已确认12家,债权金额为44,049,698.42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119,871.52元(劣后于普通债权清偿)。另外,管理人已确认职工债权总额2,148,002.98元。具体情况最终以法院裁定为准。

(四)重整价值

1.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雅信公司成立于2005年,疫情前经营稳定,每年业务额达1亿元,在佛山市具有四千多户稳定的客户,在佛山本地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雅信公司持有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械经营许可证》,可经营2002年分类目录:Ⅲ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类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Ⅲ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Ⅲ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Ⅲ类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Ⅲ类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Ⅲ类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Ⅲ类6830医用X射线设备,Ⅲ类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Ⅲ类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Ⅲ类6833医用核素设备,Ⅲ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Ⅲ类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Ⅲ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Ⅲ类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Ⅲ类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Ⅲ类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Ⅲ类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Ⅲ类6863口腔科材料,Ⅲ类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Ⅲ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Ⅲ类6870软件;2017年分类目录:01有源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2有源植入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6眼科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21医用软件,22临床检验器械,6840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

雅信公司持有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2.债务人股东的支持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表示可以辅助投资人继续经营雅信公司。另外,管理人确认债权中,其中金融类贷款债权由股东提供房产予以抵押,并由股东提供保证,因此金融类债权可以对股东房产主张优先受偿权后未能清偿的部分由雅信公司负担。

3.债务人、债权人的支持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和债务人资产价值和经营价值最大化,经管理人与主要债权人沟通,大部分债权人目前均表示支持雅信公司转入重整程序。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资格条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雅信公司核心业务相匹配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3.有意从事医药销售行业。

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且不负有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并以其中一个主体身份参与报名,其中至少有一个主体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报名书》。联合意向投资人应当联合制作《意向投资报名书》,联合单位应指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处理投资中的相关事宜。

2. 主体材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3)专业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和投资资金来源,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

(4)如以联合体方式报名,意向投资人应提交合作协议书,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应同时按要求提供前述相关资料,联合投资人应就本次报名承担连带责任。

(5)管理人认为其他需要投资人提交的资料。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可联系管理人领取《意向投资报名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等范本。

2.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投资人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的报名材料(指上述要求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至管理人邮箱【lawyeryuanjy@163.com】

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9楼广东富正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袁嘉莹律师(13927299038)、梁丽萍律师(15813690593)。

3.报名期限:15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17时30分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募文件、提交重整投资者报名材料及缴纳相关保证金等。

4.管理人初审: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质和条件初审。经管理人初审合格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并安排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

5.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100万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雅信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调时间为30天。如尽调后意向投资人愿意继续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则尽调保证金转为重整意向保证金,如无投资意向,则无息退回尽调保证金。

6.提交投资方案:上述事项完成后,意向投资人需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缴纳重整意向保证金(提交方案具体时间、方式以及保证金金额由管理人另行通知),《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标的、收购价款、支付时间、经营方案、资金来源等。

7.竞争遴选:在南海法院指导监督下开展遴选工作,最终确定正式意向投资人及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管理人将依据《重整投资方案》筛选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组织主要债权人等有关各方组建遴选委员会,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8.签署协议:经遴选确定的正式意向投资人与债务人(由管理人代表)签署投资协议并缴纳重整保证金(含前期缴纳的保证金,具体金额另行通知)。管理人可根据报名情况和遴选结果代表债务人签署备选意向投资协议。

9.程序转换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签署投资协议后,管理人将代表债务人向法院提出清算转重整的申请,在法院依法裁定进行重整后,管理人将以投资协议为核心内容,及时制作并依法向南海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10.保证金退还

(1)未确定为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或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的,保证金(含尽调保证金及意向投资保证金)将在确定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缴纳的保证金,在管理人与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且收齐重整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遴选委员会确定其为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之日起30日内与债务人(由管理人代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齐重整保证金,否则,债务人(由管理人代表)有权没收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正式重整投资人资格,与备选意向投资人(如有)另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和重整投资报名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确认意向重整投资人是否缴纳保证金。未按报名期限报名、主体不适格、无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重整投资方案不符合法律和公告规定、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资格。

(三)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1.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直接确定为雅信公司重整投资人。

2.多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超过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经合规性审查合格的,由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广泛征求各类别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等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后,确定重整投资人。

(四)通知与通报

管理人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将结果通知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告南海法院并通报全体已知债权人。

(五)协商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由雅信公司与其协商签订重整投资相关协议。

(六)其他

1.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因投资人自身的原因,导致重整计划不能执行的,投资人此前已经支付的款项,包括执行保证金、重整投资款等,将不予退还。

2.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招募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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